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微博消息,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批准发布《饭店业信用等级评价规范》,引导广大饭店业经营主体诚信经营,扩大优质供给。制止餐饮浪费被纳入饭店业信用等级评价国家标准。标准提出饭店企业应制定并有效运行节约资源、制止餐饮浪费的制度,强调每年为员工提供制止浪费等方面知识培训等,进一步推动饭店企业建立制止餐饮浪费长效机制。(中新社)
“反食品浪费”的整个规则体系,仍在建构和完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为发端,随后自上而下一整套法律法规在各自领域迅速跟进落地。而时至今日,广义的“立法”工作,已经推进到了“标准化操作规范”的层面。《饭店业信用等级评价规范》的制定,吸纳了有关“制止餐饮浪费”的指标,合情合理、合乎预期。以“信用等级”维度的奖惩,倒逼饭店从业者履行厉行节约的社会责任,这是一个“由外力约束通往自觉自律”的必然过程。
反对和防范食品浪费,无疑是全社会的共同义务。横向比较而言,在此事项上,法律对于公民个体,更多是“道德倡导”;而对于经营主体,则制定了具体的执法惩戒。《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明确,“餐饮服务经营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当然,这里所谓的“警告”,在很多场景下仍是不够的。为此,就要其他补充性的规束力量。
很显然,饭店业信用等级评价,就是一个很好用的抓手,也是促进“制止餐饮浪费”极其重要的补充性规束力量。当然,这套权责因果对应关系,也是内在逻辑自洽的。我们知道,现代社会的主流价值,本身就是提倡绿色低碳、环境友好的。饭店尤其是高端饭店,本身就扮演着“先进生活方式”示范者、引领者的角色。既然如此,其制止餐饮浪费的能力与贡献,理应在信用等级中有所体现。而这,于公众而言,也是极有意义的消费决策参照。
当那些能有效制止餐饮浪费的饭店得到更好的信用评级,那么相应的,其便更可能获得宝贵的资金资源、市场资源,也更可能得到顾客的青睐。换个角度理解,这其实是一场双向奔赴、正向循环。职能部门通过“评级”激励了饭店,而消费者则用“购买力”奖励了饭店——认真落实防范食品浪费,因之给相关饭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可以预见的是,这必将引领全行业更好实现绿色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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