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消息,9月22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新版《条例》立足城乡一体,将农村市容环境卫生纳入适用范围,更加注重精准施策,体现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阎锐介绍,市容环境卫生是展示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和城市治理水平的重要窗口,也是城市软实力和市民文明程度的直观体现。新版《条例》对于禁止性规范,要求合理平衡禁止范围,避免简单化“一禁了之”。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阎锐说,对设摊经营、占道经营,以前是全面禁止,《条例》则在规定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桥梁等公共场所、兜售物品的同时,明确区政府、乡镇政府可以划定一定公共区域用于从事设摊经营、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等经营活动,从而较好平衡了市容管理需要与关注民生需求的关系。
该新版《条例》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毋庸置疑,夜市中的一个个摊位,是城市烟火气的生动注脚,却也是城市治理的难题。附近居民觉得被打扰,消费者又有需求,是一刀切杜绝,还是给予一定空间?此次立法中给出了思路,既展现城市蓬勃活力,又给予必要的约束和规范。